2007年11月3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藏獒很名贵 三人起盗心
王海燕

  11月28日,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、杜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,并处罚金35000元。
  今年6月23日晚上,被告人金某、杜某等3人结伙至嘉兴市秀州区某养狗厂,窃取了两只价格昂贵的藏獒,价值人民币2.5万元。另据被告人交待,他们今年还曾先后两次结伙至海盐县刘某、周某家里,窃取了红木八仙桌、椅子、花架、茶几、香炉、童车等物品,价值人民币1.5万余元。